电子购销合同通用汇总4篇

小编: 未来不动情 时间: 点赞

电子购销合同通用汇总,是商业领域中一项重要且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它作为双方交易的依据和保障,具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电子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交易的货物或服务的规格和数量、价格、支付方式、交货时间等方面的约定。在电子商务领域,电子购销合同的使用越来越普遍,并且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支持。它不仅方便快捷,减少了时间和成本,还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因此,电子购销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篇1 电子购销合同通用

电子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业务内容,达成如下协议,并郑重承诺共同遵守:

一、业务内容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给乙方 30 %的款项。

2、电脑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场所,甲方付给乙方 70 %的款项。

三、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政策

1、乙方对以上销售的产品实行3个月包换,一年内免费上门维修(包括甲方于本合同前期自行采购的电脑设备)。

2、对产品涉及到软件部分的,乙方只能提供技术支援或更新服务政策。

3、在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A、产品售出时间已超出售后政策的规定时间的。

B、甲方私自开封产品设备,或自行维修下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C、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如带电拔插、高压等情况下造成的,乙方在维修时,视产品损坏情况的级别,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提供建议信息。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同自签字之日并支付款项后立即生效。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2 电子购销合同通用

电子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供产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

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叁万陆仟捌佰陆拾玖圆整)。需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为:预付壹万元,货到付至总价款的95%,即付贰万伍仟圆整,余款一年之后付清。

四、特别约定

供方特别声明:供方不接受不承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付款方式,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

五、交货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付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年月具体发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

六、交货方式:供方将所供设备送至工地。

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对此批货物无异议。

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广东省内一个月,其他省市三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供方生产的产品享有为期二年的保修服务。但需方对外购品机身上的合格标识、保修标识等保修凭证不得拆除,否则视为已过保修期。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为设备到场之日。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满后,供方负责对其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有偿维修服务。

十一、因不可归咎于供方产品本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因需方故意或过失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不属于免费质量保证的范围,应由需方承担责任。如由供方进行维修的,供方将按维修的实际状况予以收费。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的,对方有权暂不履行对应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持续30天以上,则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2、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本合同自然终止。如需方逾期不支付定金之外的其余货款,每逾期一日,供方有权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供方有权提出单方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合同被单方终止后,供方有权没收定金、停止供货,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货的尚未支付的货款及滞纳金。拖欠货款逾期未超过30天,或逾期超过30天但供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将按照每逾期一日按总货款的5‰收取滞纳金。

十三、解决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供需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哈尔滨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 电子购销合同通用

电子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业务内容,达成如下协议,并郑重承诺共同遵守:

一、业务内容: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给乙方30 %的款项(人民币元整)。

2、电脑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场所,甲方付给乙方70 %的款项(人民币元整)。

三、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政策:

1、乙方对以上销售的产品实行3个月包换,-年内免费上i维修(包括甲方于本合同前期自行采购的电脑设备)。

2、对产品涉及到软件部分的,乙方只能提供技术支援或更新服务政策。

3、在下列情形下,乙方有权收取相关费用:

A、产品售出时间已超出售后政策的规定时间的;

B、甲方私自开封产品设备,或自行维修下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C、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如带电拔插、高压等情况下造成的,乙方在维修时,视产品损坏情况的级别,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提供建议信息。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同自签字之日并支付款项后立即生效。(货品也将在三个日工作内送到。)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五、其它约定事项:

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篇4 电子购销合同通用

电子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销售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方同意为需方提供产品,需方同意购买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产品型号、数量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货物清单。

二、供需双方确认,需方应支付的货款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需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支付上述货款。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为:预付    万元,货到付至总价款的95%,即      整,余款一年之后付清。

四、特别约定

供方特别声明:供方不接受不承认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付款方式,均不能被视为需方向供方已支付货款。

五、交货期限

在需方已按合同要求如期足额付款的条件下,供方应于年月具体发货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口头通知无效)。超出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货物时,双方应签订增补合同。

六、交货方式

供方将所供设备送至工地。

七、供需双方确认,采用上述第六条约定的交货方式时,供方在将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交付给需方(包括需方的雇员、代理人、需方指定的任何为其服务的人员或机构、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货物的风险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需方收到货物后应对货物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按本合同、销售定单和《送货单》进行核查。发现不符时,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逾期无书面通知的,视为需方对此批货物无异议。

九、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且能满足消防部门对消防设备验收的标准或要求。供需双方确认:供方提供的产品在交货时能符合本条第一款要求的,需方不得要求退货。因工程方案更改而多余的尚未使用过的零星货物,允许退货,但应以退货当日的价格进行结算(其中退货期限为:广东省内一个月,其他省市三个月)。退货期限的起算日为供方发货之日。需方在退货期限内向供方提出退货要求,应以书面方式。超越退货期限提出的退货要求,供方不予接受。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骑缝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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