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毯订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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衷心感谢您选择我们公司订购地毯,以下是地毯订购合同的内容。本合同为确保双方的权益,请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根据合同约定,我们将按照您的要求订制高质量的地毯,确保款式、尺寸、颜色等细节与您的要求完全相符。同时,我们承诺按时交付地毯,并提供售后服务。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作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力解决。再次感谢您的选择与信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

地毯订购合同

地毯采购铺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
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国人寿咸阳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室内地毯铺设工程内容综合楼9—16层室内及走廊地毯的铺设工程地点:咸阳市中华中路
三、合同总货款
总货款:人民币大写:。
四、合同工期:
生产工期为天;铺装工期为天。
五、付款方式:
1、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货款。
2、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在七个工
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
1、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相应的款项。
2、乙方生产完毕后,甲方到场检验产品质量。
3、检验安装合格后,向乙方按约定支付货款。
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日期为乙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2.负责运输、现场安装;产品的检验。
3.负责正式交付甲方使用之前的成品保护。
七、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质保书、装箱
单等证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样品交甲方封存,收货时以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八、服务承诺
1、质量保证期限:保质期为1年。从安装完成,并经双方验收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地毯出现缩水变形等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
时内免费更换,出现严重影响使用的情况,乙方必须于6小时内达到甲方现场处理。
3、质保期满,乙方额外提供1年的免工时服务,甲方只需支付材料成本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除按原厂正品进行更换外,
由乙方负责双倍进行赔偿。
2、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所提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其它非人为原因问题,乙方应当
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负责免费修理、更换,如乙方逾期未修理更换的,甲方有权自行修理、更换,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产品缺陷给甲方及甲方人员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赔
偿损失外,还应按供货总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
的工期延误,每逾期1日,乙方须按总价款的1%支付延期违约金。
5、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向守
约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
十、特别约定:提供优质的室内地毯是本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乙方需保证向甲方提
供的产品品质达到或超过国家对室内地毯的质量、环保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
2
乙方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甲方:陕八建中国人寿咸阳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工程项目部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经办人:法人代表:单位地址:通讯地址:电话:
开户行:银行帐号:3
合同编号:XX04005






合同签订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买受方: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出卖方:太原尖草坪汇美地毯经销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买卖物权的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标的物的具体内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地毯﹑地毯辅料及铺装服务。具体如下:
一﹑地毯的花色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为需方指定认可,明细
本合同标的物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地毯性能必须符合双方所约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供应由乙方提供,由甲方回收,包装标准为:按照行业标准和足以保护标的物的标准;
第2条价格
以上地毯标的额总计¥肆拾壹万肆仟零柒拾肆元整人民币。以上地毯单价为双方约定的最终价格,如遇市场风险价格波动,本价格不随之作变动或调整。
第3条支付
甲方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乙方款项: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伍万元整作为定金,乙方开始生产备货;
②乙方货到甲方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货款元,乙方开始铺装施工;
③工程铺装完毕,甲方验收铺装质量合格后,将支付给乙方。
④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41400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双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甲方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情况扣除质保金。
3、3付款方式为:
第4条交货、铺装与验收
4、1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乙方负责送货。
4、2交货的地点为: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国际交流中心
乙方应在交付货物前完成地毯的检测工作,并负责货物交付后的铺装到指定位置等工作。甲方负责协助,并积极配合。
4、3验收期限为:货物交付铺装完毕后三天。
验收标准:按供方提供样品验收。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办法:以甲方验收乙方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具体数量多退少补。
货物验收合格的,甲方须在地毯验收单证上签字认可;
货物经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乙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经校正后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对甲方在验收期限内对货物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乙方必须在收到书面异
议当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承认,同时,甲方有权行使抗辩权,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4铺装工期:地毯铺装工期为10天。从地面清理完毕具备铺装条件开始计算工期,因需方内装修未完工退场及其它原因不能铺装施工,工期顺延计算。
第5条合同的更改和解除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并盖章认可。
第6条保修
6、1乙方保证不会因地毯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地毯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6、2售后服务:由乙方提供的地毯及铺装服务,终生免费维修。保修期内出现故障,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壹日内进行修理和零部件的调换,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甲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3服务方式:如出现问题,甲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通讯手段通知乙方,讲清问题现象,乙方应立即答复,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通讯手段解决问题;若仍不能解决问题,乙方承诺该维修人员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第7条违约责任
7、1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乙方每迟延交货一日按货物总价款的2%进行计算,按迟延日累计。
乙方逾期10天未交货,或者拒绝交货,视为乙方根本违约,除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7、2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后,对其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免费调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逾期调换的,按照上条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标准进行计算。
7、3乙方交付的货物经甲方验收后,其中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达到合同货物总数量的20%以上时,视为乙方根本违约,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7、4乙方没有按约定履行保修条款的,买受方有权扣除质量保证款。
第8条其它约定
因履行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货物在交付甲方验收期结束之前,货物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在交付甲方验收之前,因运输、保管货物等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内容均作废。
其它约定事项:①乙方出具产品质检报告,防火报告及环保证明;②乙方提供工厂发票;
供货合同
辦公室精裝工程
地面地毯
年月
产品购销合同
买方:内装饰有限公司
卖方:市建邺区博世装饰材料销售中心
甲方向乙方购买地毯用于总部办公室精装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详见乙方送样及附件项目材料表;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材料品质参照双方确认的样品,并满足业主方对地毯花纹及色泽的要求,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甲方与业主单位所确认的地毯样品,并确保所供产品符合甲方和业主的要求;能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应规范要求。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供货的数量:由乙方自行前去现场实地测量以确定供货数量;
2、计量单位及计算规则:供货数量依据以现场实铺的图示投影面积计算以m2计量;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按乙方的包装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方的下列要求执行:不计价、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付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乙方送货;乙方代办运输;甲方自提自运。2、运输方式,按下列第执行:
汽运;铁路;航空;其它:3、到货地点:
4、运费、装卸费、保险及其他费用的负担: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5、产品的交货单位:甲方指定之施工现场负责汪宣南。
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期限
1、全部货物供货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货后2天内完成施工,甲方原因导致的交叉施工及场地无法施工则工期顺延;
第六条合同价款及付款
1、暂定合同总价为小写:大写:人民币2、供应单价:固定单价,
上述供应单价包含完成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全部货物运至工地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及成品安装费用,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现场裁切安装费用、工人安装人工费、辅材费用、安装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包装、防护、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货送到的运费、卸货费用、保险费及提供安装技术指导所需费用等。3、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署,支付2万元作为乙方备料款。
进度付款及结算:货物到场并经甲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安装完成后按实际铺装面积结算,在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开具全额税票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尾款5%作为质保完工一年后后支付。
4、结算方式:结算数量按实际铺贴面积的图示投影面积计算,单价按合同单价执行;5、付款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现金;支票;汇款。
第七条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按业主、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程序进行质量检查和报验。
第八条验收方法及质量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在10天内向乙方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均构成违约,依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或退货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4、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款额的2%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额乘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违约金。
6、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在乙方供货期间连续贰次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指出并整改无果后或者乙方不予响应,买受人可另行指定合适材料供应商供应任何甲方认为合适的材料。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其他两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其它
1、询价函、乙方的报价资料及乙方的承诺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以时间先后为准。
2、此合同单价金额如遇政策调整或市场物价等因素调整,本合同单价金额不得调整。合同单价亦不会因为最后供货数量与暂定数量的差异、人工、物价、汇率及费率的变动而调整,及与该些调整相关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3、本合同一经签署,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按合同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
乙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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