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股权代持协议简洁完整版必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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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商业社会中,股权代持协议和代持股协议成为了必备的重要法律文书。这些协议的简洁完整版,对于各方参与的合作项目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通过明确规定股权的代持方和持有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协议为双方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协议中,详细列明了代持股的期限、数量和享受的权益等内容,规避了潜在的争议和纠纷。此外,协议还规定了当一方违反约定时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责任,提高了双方的合作诚信度。总之,股权代持协议和代持股协议的简洁完整版在商业合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双方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推动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篇1 代持股协议书例子

代持股协议书

委 托 人(甲方):

受 托 人(乙方): 

鉴于:

1、受托人以股权内部转让方式将所其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中的%转让给甲方;

2、本协议书中的甲方代表经理层与中层管理人员持股、签署协议,具体所代表的持股比例见代持股协议书附件;

3、鉴于国家目前对****公司的主体有所限制,自然人暂不能作为工商登记股东,为此,双方决定,甲方(含代持)所持股权,在工商登记中以乙方名义代持。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次代持的标的

1.1 本次代持标的为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25%,对应公司出资    元。乙方受托代持股的标的股权如下:

*********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有限公司代持出资    万元,占**公司出资比例%。

1.2 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新增的股份视为标的股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一并由乙方代持。

第二条 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7.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XX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 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未放弃该等权利。

乙方因执行甲方的书面指示或者为实现甲方的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需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需缴纳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3.4 甲乙双方之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是进行本次代持的必备文件。

3.5 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6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7 如乙方任一股东决定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甲方有随售权,有权要求将甲方所持有的股权按同等条件一并转让,乙方有协助、配合之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

4.2 在代持期间,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个工作日内,采用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若乙方为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从标的股权获得的分红中扣除,直至垫付费用全部结清为止。

4.4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6 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倍数的,以成交价的倍作为赔偿金。

4.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8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单方增资的形式稀释或部分稀释乙方实际所持的股权比例。

第五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

5.1 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并提供股权受让方的相关资料。

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5.2 若标的股权的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或其他内部职工股股东的,则标的股权在转让之后仍由乙方代受让方持有。甲方应保证受让方同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在受让方与乙方按本协议内容重新签订《代持股协议》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密

6.1 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7.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2 各方一致确认,除发生3.4条规定的事由外,各方均无权解除本合同。

7.3 当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签署日期:

受托方:

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篇2 代持股协议修改版

代持股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XX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      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XX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XX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6、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7、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百分之     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3、如乙方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甲方有权利随时终止本协议,解除乙方代持股权利。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3 代持股协议、股权代持协议简洁完整版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甲方出资人民币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     公司   %的股权。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XX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方式

2.1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无条件将代持股权归还甲方。乙方于收到甲方通知当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移交公司经营管理权(如有)、股东XX权等;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股东权益。

第三条 股权收益

3.1甲方作为隐名股东是公司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享有股权代持期间产生的股权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等。

3.2如公司在股权代持期间因某种原因进行清算、注销,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的,该财产由甲方所有。

3.3如乙方代甲方收取3.1、3.2约定之收益、财产,应在收到该收益、财产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逾期不交付的,向甲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股权的处分

4.1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4.2甲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公司管理与决策

5.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经营管理公司。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XX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XX。

5.2公司清算、注销、增资扩股等重大决策,乙方XX、签署文件前须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 知情权与监督

6.1甲方有权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决策等。

6.2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履行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向甲方赔偿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

7.2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个人合法财产即时申请解封。

7.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转让股权的,转让所得归甲方所有,转让价款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按损失赔偿。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转让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知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和其他

9.1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代持股权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9.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人):乙方(受委托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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