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书渔业必备3篇
渔业承包合同是渔业经营必备的法律文件。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在渔业经营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营成果的公平分配。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承包方的渔业资源、承包期限及面积、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等内容。同时,合同还应注明双方的权益保障措施,如违约责任、分红机制等,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保障。通过签订合同,可确保渔业经营的有序进行,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实现渔业经济的繁荣和渔民收入的增长。渔业承包合同是渔业经营的重要法律保障,也是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因此,渔民在投入渔业经营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并签订合同,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渔业经营的顺利进行。合同是渔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渔民致富的重要保障。
篇1 承包合同书土地
承包合同书
(土地2)
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XX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 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一等地 亩,二等地 亩,三等地 亩,四等地 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 斤, , 斤 , 斤 ,……。交售时间是 。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 元,公益金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 其它
。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乡 村 组(公章)
代表人: (盖章)
乙方户主: (盖章)
年 月 日订
附件:
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
承包户姓名 | 人 口 | 劳动力 个,其中,全劳力 个, 半劳力 个 | |||||||||||||||
承包地段名称 | 面积(亩) | 土地级别(亩) | 义务调整年度 | 应 交 售 粮 (斤) | 其中 | 交售棉花 | 交售油料 | 交售烤烟 | 应上交金额 | 其 中 | |||||||
一 级 | 二 级 | 三 级 | 征粮 | 购粮 | 加价粮 | 农业税 | 公积金 | 公益金 | 管理费 | ||||||||
年 | |||||||||||||||||
年 | |||||||||||||||||
年 | |||||||||||||||||
年 | |||||||||||||||||
备注 | 年 |
篇2 承包合同书畜牧
承包合同书
(畜牧1)
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XX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 (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 头(只)。其中,种母畜 头(只),种公畜 头(只),肉畜 头(只)……。
第三条 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 年 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 头,规格是 ;向甲方上交肉畜 头,规格是 ;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 头,规格是 ;在承包期内的第 年 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头,其中,种母畜 头,种公畜 头,幼肉畜 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 (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 : 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 间,牧场 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 亩 分以及如下工具:
。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 公斤,其中 公斤, 公斤……,时间是 ;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 公斤,其中, 公斤, 公斤,……时间是 。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 %归甲方, %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 %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 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乡 村 组(公章)
代表人: (盖章)
乙方: 村民(盖章)
年 月 日订
篇3 承包合同书渔业
承包合同书
(渔业1)
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XX(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 鱼塘(河道、水库、湖面) 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 公斤(或 元),其中:
年上交 公斤( 元), 年上交 公斤( 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 鱼占 %, 鱼占 %, 鱼占 %……。上交时间均为每年 月 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 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 规格的小鱼、鱼苗,
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 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 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 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 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 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 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 县 乡 村 组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乡 村民 (盖章)
年 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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