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汇总3篇
技术服务合同汇总,是指将相关的技术服务合同进行汇总和整理的过程。这些合同包括承包商与客户之间的协议、服务提供商与客户之间的合约等等。汇总这些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控技术服务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合同的汇总,可以更好地评估技术服务的成本和效益,并为后续的技术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技术服务合同汇总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以便随时查阅和使用。在汇总的过程中,应保持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合同内容的一致性,避免发生误解和纠纷。通过技术服务合同汇总,可以更好地掌握技术服务合同的总体情况,从而提高技术服务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篇1 消防技术服务合同
消 防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有效期: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签署,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条款规定的服务:
一、服务内容: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1.1检查消防管道的保压情况,每三月一次。
1.2检查消防喷淋泵、消火栓泵自动,手动及控制箱的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3每月对烟感、温感报警器,气感及手报抽查1/3。每三月全部检测一次。
1.4检查声光报警器、防排烟机、消防广播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5喷淋系统末端排水阀排水,每月一次。消火栓检查三月一次。
1.6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转换情况及控制的工作情况,每三月一次。
1.7室内消火栓压力检测,消火栓箱内的报警器,水带及其它附件检查。每三月一次。
1.8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时,乙方人员到场,并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1.9遇到突发火灾报警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紧急派员排除和维修。对于一般故障,乙方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
1.10整个消防系统维保一次结束后,需在一周内递交维护保养记录。
二、服务要求:
2.1乙方每月到甲方现场作维护保养工作。特别情况甲方发现设备有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人员接通知后3小时内到进行维护。
2.2平时一切消防设备保证正常工作。
2.3紧急联系: 如乙方更改,应提前通知甲方。
三、合同总价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全年总价为 元。如需要改设备,器件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3.1每次乙方须先进行一次服务,然后甲方按一年技术服务费用的四分之一付款,即 元。
3.2购买备件、备品及更换另部件的费用,另行按实计算收费。
四、技术服务质量:
乙方保证所有经验检测和保养的设备在合同期内都能正常发挥功能。如在感应元件的检测范围内发生消防事故时,感应元件没有动作,如:不报警,不喷水等,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所在地,每次应向甲方支付100元人民币以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导致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七、仲裁:
由本合同引起或执行本合同时所引起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采取友好协商后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应提交当地法院进行裁决。
八、其他事项:
8.1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维持工作环境整洁。如有违反,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经济罚款。
8.2在维护保养时间,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方便。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2 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目录
1.总则
2.服务内容及方式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4.资料的提供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6.费用及支付
7.权利和义务
8.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9.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
10.权利瑕疵担保
11.对外关系
12.不可抗力
13.违约责任
14.保险
15.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
16.争议的解决
17.通知
18.其它约定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2.1服务内容:
2.2服务方式 :
2.3 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3.1服务期限: 自 开始至 止。
3.2服务地点:
3.3 进度安排:
4.资料的提供
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5.1甲方在 (时间)在 (地点)验收项目成果,验收采用 方式。
5.2甲方验收后出具 ,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年(月),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6.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 元人民币(币种),大写:,其构成为: 。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6.2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款规定执行:
6.2.1一次总付: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6.2.2分期支付:
6.2.2.1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技术服务费总价 %的预付款;
6.2.2.2(按照进度支付);
6.2.2.3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至技术服务费总价的 %,其余 %作为保证金,于本服务项目保证期结束(且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后 日内一次付清。
6.3税费: 。
6.4其他约定 。
6.5 本合同如果属于关联交易,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结算方式不应违反关联交易财务结算的相关规定。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7.1甲方权利
7.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7.1.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7.1.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1.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7.1.5其他
7.2甲方义务
7.2.1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
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负担;
7.2.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 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7.2.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7.2.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7.3乙方权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7.3.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 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7.4乙方的义务
7.4.1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7.4.2对甲方交予的技术资料、样品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7.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厂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4.4项目验收后,向甲方传授与该项目相关的技术知识,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双方有关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权利、义务、责任依照本合同附件技术服务合同安全合同执行。
9.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
9.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 方所有。
9.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9.2.1甲方所有,乙方 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9.2.2乙方所有,甲方 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9.2.3双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 ;一方转让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
9.4保密
9.4.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表、数据等。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A、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B、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
9.4.2对于属于乙方所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9.4.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年内,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10.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11.对外关系
乙方在其服务范围内与其他服务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12.不可抗力
12.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12.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13.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3.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13.1.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13.1.3甲方违反9.4.2、9.4.3保密条款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3.1.4其他约定:
13.2乙方违约责任
13.2.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13.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 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13.2.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13.2.2支付逾期违约金。
13.2.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13.2.5乙方违反9.4.1、9.4.3保密条款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3.2.6其他约定:
14.保险
14.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过错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4.2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
15.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5.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15.3.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15.3.3 一方依下列第15.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
15.3.4其他情形:
15.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5.4.1发生破产、清算;
15.4.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5.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15.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 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
15.4.5其他情形: 。
16.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机构名称)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在;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受托方(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8.其它约定
18.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8.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18.3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技术服务安全合同
招标文件(如有)
投标文件(如有)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篇3 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1)
合同登记编号:
技 术 服 务 合 同 书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 元,由 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
① 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 分期支付: 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 约金额如下:
(三)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委 托 方 甲 方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系人 | (签章) | |||
住所 (通讯地址) | ||||
电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邮政编码 | |||
服 务 方 乙 方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系人 | (签章) | |||
住所 (通讯地址) | ||||
电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邮政编码 | |||
中 介 | 单位名称 | (签章)年月日 | ||
法定代理人 | (签章) | 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
联系人 | (签章) | |||
住所 (通讯地址) | ||||
电话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邮政编码 |
印花税票粘贴处
────────
┌──────────────────────────────────┐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
│ │
│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
│ 经办人 (签章)19 年 月 日 │
└──────────────────────────────────┘
注:①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填 写 说 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